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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加速药监新政:建立统一药品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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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加速药监新政:建立统一药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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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4-9 10:23:44)
 
    为加强监管、加速药监新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药监局”)再出重大举措。
 
    在去年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础上,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建立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网络,逐步实施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
 
    “对于列入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要求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入网,上述重点药品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颜江瑛透露,药监局将分类、分批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制定公布《入网药品目录》,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列入《入网药品目录》,并统一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凡生产、经营《入网药品目录》中产品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药品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在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
 
    “2008年首批《入网药品目录》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将它们的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将目录中已批准注册的药品生产、经营纳入实时监控,这些重点药品在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这就是药品的电子标签,也是药品的身份证。”颜江瑛说。
 
    目前很多药厂在自己的产品上加上防伪标识,每家药厂都加一个防伪标识,这样给消费者一个负担。
 
    颜江瑛表示,电子监管码建立起来后,就可在一起进行查询,可通过手机上网、打电话等方式查询,给消费者提供了方便。
 
    同时还将方便稽查人员现场随时将条码中的信息通过手机录入网络,通过网络系统查询该药品是否属于进入监管网络的合格的药品。如果药品出现了问题,可以随时发现它的流向,及时召回。
 
    去年10月1日,特殊药品监控系统正式开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现了实时监控。这次在去年特殊药品监控网基础上,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今年10月31日后均进入药品监管网进行监控,将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个是企业要增加几万元的设备,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在此方面进行一些投入也是必要的。无论是多少家企业,只要是生产经营刚才我说的上述药品,必须要在10月31日前入网。”颜江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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